2020年度寿光市人民政府
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通知
各镇(街、区)教育学区、市属各学校、教育局各科室:
根据《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光市政府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寿政办发[2009]137号文件)规定,2020年度寿光市政府教育教学成果奖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1日期间我市教育系统所有干部教师获得的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二、评选办法:
寿光市人民政府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采取直接认定和申报评审的办法。
1.直接认定:荣获省、潍坊市政府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可直接认定为寿光市人民政府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以省、潍坊市教育局表彰文件为准,不需要重新申报。
2.申报评审的项目:
(1)承担国家、省、潍坊市级重点、规划课题,按时完成研究内容,经专家鉴定按时结题,并形成一定的成果,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可由政府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择优认定为寿光市人民政府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课题研究成果已纳入潍坊市政府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不再重复表彰。
(2)为鼓励广大干部教师在工作中改革创新,教育局各科室及各级各类学校,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性做法得到大家认可、上级领导肯定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在县市及以上范围内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可申报寿光市人民政府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
(3)参加潍坊市及以上单位成果奖评选获奖,但没有纳入潍坊市潍坊市政府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可以申报寿光市人民政府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由寿光市人民政府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择优认定为寿光市人民政府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
三、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寿光市人民政府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评审书》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侧装订,不要电子稿。
《寿光市人民政府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邮箱sgjkyzx@wf.shandong.cn,不要纸质稿。
2.体现成果水平和支撑的必要附件(原获奖凭证:包括论文、证书、文件原件、复印件等),原件评选结束后退回,其它申报材料一般不退。
一项成果装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粘贴《寿光市人民政府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评审书》封面。
3.申报?评审书中“参评成果形式”严格按照表中备注说明填写;封面中“类别”与“参评成果形式”相同。
4.“成果署名”是指成果获奖后公布文件和获奖证书中的获奖人姓名。原成果为集体项目的仍以集体名义申报,若以个人名义申报,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授权书(授 权 书 --市教科研中心:我单位已详细阅读《2020年寿光市人民政府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通知》,同意将我单位集体获得的《××××》成果以×××、×××、×××同志的名义申报,如有争议,由本单位自行负责。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时间),每项成果署名限定在5人以内,在上级评选中获奖的项目署名以获奖证书中的署名为准,不得随意增加或更换。
5.各单位必须在本单位评选的基础上择优上报,镇街教育学区、市属学校每单位不超过五项,潍坊科技学院不超过15项,教育局每个科室不超过两项,没有的可以不报。
四、各单位务于2020年11月16日前将所需材料统一报市教科研中心(寿光市检察院附属楼516室),联系电话:5221753。
五、只接收单位集体报送,一律不接受个人报送。
寿寿光市教科研中心
20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