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寿作风办发〔2017〕2号
寿光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实施寻标对标提标行动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
《实施寻标对标提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寿光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实施寻标对标提标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现对深入实施寻标对标提标行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对照潍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我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任务目标、战略重点,通过深入开展寻标对标提标行动,全面提升目标定位、工作标准,打开新视野、进入新境界,推动各项工作提档升级,把刘曙光书记对我市争当“四个标兵”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实施过程中,注重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先进性原则。围绕提升各项工作首位度和知名度,瞄准全潍坊全省全国一流标准和先进单位,高点确定工作标杆,奋力进位争先。
二是可比性原则。按照“行业领域同类、基础条件相近、可学可比可赶”的要求,确定对标单位。
三是针对性原则。坚持整体推进与单项突破相结合,既要整体工作对标,又要单项亮点工作标杆。
四是实效性原则。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取长补短,学以致用,防止生搬硬套。
二、明确比学赶超标杆
市委确定“省外学江阴、慈溪,省内赶即墨”的比学赶超标杆。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总体要求和上述原则,高标准确定比学赶超标杆,重点比学习、比干劲、比作为、比奉献,重点学敢为人先,学埋头苦干、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学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思路举措,做到比着干、赛着上,按期达到既定目标。
镇(街区)、村(社区):原则上在潍坊市内确定赶超标杆和学习标杆;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的,可在全省范围内确定赶超标杆和学习标杆。
市直部门(单位):原则上在潍坊市内确定赶超标杆,面向全省确定学习标杆;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的,可在全省全国范围内确定赶超标杆和学习标杆。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原则上立足实际,在省内外确定比学赶超标杆。
镇(街区)、市直部门(单位)确定的赶超标杆和学习标杆,经党(工)委(党组)研究审核和主要领导把关签字后,于5月15日前报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其他层级的赶超标杆和学习标杆由各镇(街区)和市直主管部门的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于5月20日前完成。
三、开展“对标学访”
(一)集中开展“对标学访”。各级党组织于5月份集中开展“对标学访”活动,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采取到对标单位考察、请对标单位介绍经验等形式,与对标单位全面对接交流,深入学习剖析对标单位的先进经验和思想境界,对照分析查找自身在境界视野、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发展思路、方法方式、服务效能、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在“学访”对标单位的同时,还要学习借鉴其他先进单位经验做法,做到博采众长,兼容并蓄。
(二)定期开展互访交流。建立与对标单位经常性联系沟通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联系交流活动,及时掌握对标单位工作动态,增进深度了解,持续跟进学习对标单位的新思路、新举措。
(三)注重搞好统筹协调。市镇村三级统筹安排“对标学访”活动,防止搞“大呼隆”、扎堆式外出考察,避免出现重复或反复到一个单位“学访”现象。
四、制定比学赶超方案
(一)精心制定具体方案。在“对标学访”和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对标单位的发展优势和经验做法,找准自身优势、短板和差距,着眼于扬长补短、加快发展,研究制定比学赶超工作方案,明确比学赶超任务目标、阶段安排、推进措施、达标时限等,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原则上于5月25日前完成。
(二)严格审核把关。比学赶超工作方案须由本级党组织集体研究,经上一级领导机关审定后,报各级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领导机关、常委所在部门和各镇街区工作方案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市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其他市直部门(单位)工作方案由分管市级领导组织研究审定。对其他层级工作方案的审定,由各镇(街区)和市直主管部门作出安排。原则上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审定和报送工作。
五、实行公开承诺
5月中下旬,各级党组织将对标单位、比学赶超任务目标、主要措施、达标时限等内容,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公示栏、明白纸、会议以及网站、微信、微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市级承诺情况在潍坊媒体进行公开,镇(街区)及市直部门 (单位)等承诺情况在我市媒体进行公开;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可在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并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局域网、明白纸、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开承诺。
六、落实履诺践诺措施
各级党政“一把手”是履诺践诺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承诺一件、兑现一件,确保取信于民。各级要建立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点评制度,及时掌握履诺践诺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级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推进履诺践诺作为督查重点,采取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推进会和组织党员群众评议、领导干部点评等多种形式,推动履诺践诺,确保完成承诺事项。对履诺践诺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提高。
七、搞好考核评价
2018年1月20日前,各级党组织对照比学赶超工作方案,对实施寻标对标提标行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专题报告,报上一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上一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核查认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并作为考核评价其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同时提出新的提标达标要求。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寻标对标提标行动,提升我市各项工作在全潍坊全省全国的首位度、知名度。
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