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寿作风办发〔2017〕1号
关于公开承诺“担当作为、创争一流”
任务目标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
按照市委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总体部署要求,为引导和激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突出活动重点,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工作标准,全面创先争优,把刘曙光书记对我市争当“四个标兵”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现将公开承诺“担当作为、创争一流”任务目标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握主要原则
(一)按照潍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我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任务目标、战略重点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弘扬“四种精神”和“三敢两不怕精神”、强化“五个导向”、健全“七项机制”中的重点任务目标。
(二)围绕“主动作为、主动担当、依法作为”的活动主题,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工作中的风险点、矛盾点、薄弱点,以及发展中的瓶颈制约问题,充分体现勇于担当作为,激励党员干部攻坚克难、干事创业。
(三)坚持既全面体现创先争优,又注重量力而行,增强可操作性、可考核性,保证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力求简明扼要,原则上10条左右,字数1000字左右。
二、明确主要内容
各级党组织提出的“担当作为、创争一流”任务目标,应立足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与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任务融为一体。第一项应为对标一流、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目标,不同层级、不同行业领域工作应把握不同的工作要求。
镇(街区):要有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培育特色产业、加快经济发展的任务目标,有抓镇带村、整顿软弱涣散班子、增加村级集体收入、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的任务目标,有加强基层治理、为民办实事、解决信访积案和基层矛盾纠纷、打霸治痞、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目标。
市直部门(单位):要有推进“一改革、一平台、一项目”的任务目标,有招商引资、争取上级政策资源的任务目标,有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任务目标,有建立“一窗受理”机制、提高办事效率的任务目标,有联系服务群众、为基层排忧解难、创建优质服务品牌的任务目标。
企业:要有大力推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信息化、服务化,扩大国内外合作,加速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任务目标;有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风险防控,保障企业安全发展的任务目标;有大力招才引智,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打造企业创新体系的任务目标。
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要有回应群众需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创建特色品牌、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的任务目标,有整合优化资源、解决突出矛盾、加快事业发展的任务目标。
村(社区):要有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提高服务能力、带领群众致富的任务目标;有加强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创建示范社区、建设美丽乡村、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任务目标;有为民办实事、化解矛盾纠纷、保证安全和谐稳定的任务目标。
“两新”组织:要有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加快发展的任务目标,有加强信用建设、品牌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打造党建示范点的任务目标。
三、审报要求
各级党组织制定的“担当作为、创争一流”任务目标,应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上级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按照管理权限和隶属关系,报上一级党委(党组)研究审定。完成时限为5月20日前。
市级领导机关、常委所在部门和各镇(街区)的任务目标,由市活动办公室统一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的任务目标,由市活动办公室统一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其他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任务目标由各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审定。
各镇(街区)所属单位、村(社区)、“两新”组织任务目标的审定,由各镇(街区)参照市级做法作出安排。
四、搞好公开承诺
各级党组织将“担当作为、创争一流”任务目标,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公示栏、明白纸及网站、微信、微博等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市级主流媒体公开各镇(街区)及市直部门(单位)等承诺情况;各镇(街区)所属单位、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基层单位可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局域网、明白纸、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开承诺。
五、落实履诺践诺措施
(一)落实责任。对公开承诺的任务目标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到人,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履诺践诺第一责任,定期研究推动,解决存在问题。
(二)加强督导。各级建立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通报制度,督促按时完成承诺事项。对履诺践诺不到位的,限期整改提高。
(三)严格考核。2018年1月,各级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履诺践诺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制定的“担当作为、创争一流”任务目标,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5日前报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电子版)。
地址:市商务小区1号楼144办公室,联系电话:15065600051,邮箱:sgzfjs@163.com。
附件:“担当作为、创争一流”任务目标参考
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