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明珠小学 2016年一年级招生报名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2016-11-25
根据教育局统一安排,明珠小学定于8月13日、14日两天进行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生范围
  圣城街以南、幸福路以东、东升路以西和公园街以南、幸福路以西、银海路以东的城区居民直系子女和上述范围内农圣街以北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二、入学条件
  1.须在明珠小学的招生范围以内。
  2.年龄须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
  三、所需材料
  1.城区居民子女:须持户口本、房权证(或购房合同或交款单据)。
  2.外来人员子女:须持户籍所在地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户口证(居住证)、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社区证明(在本地居住须满一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达1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寿光境内到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参照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执行(不包括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户口证)。
  4、所有报名的学生,需提供父母的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属市外人员的同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以上材料的户口本、房权证、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劳动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明材料需要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学校存档。
  四、报名时间:8月13日至8月14日,过期不再办理。
  上午:7:30--11:30  下午:2:30--5:30
  五、报名地点:明珠小学教学楼门厅
  六、其他事项
  1.向学校提供的所有证件手续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招生报名资格。
  2.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的意见》,学校对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者一律拒收。
  3.请各位家长根据自己的区域位置以及其他条件做好分析和判断,准确选择所要就读的学校,及时到相关学校报名,以免耽误孩子上学,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4. 8月25日左右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具体时间由各学校另行通知,请家长们及时关注学校信息。
  七、咨询电话:5283806

明珠小学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