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每一位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专门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主任为成员,根据上级校车安全整治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 实行校车户籍化管理。建立接送学生车辆行车路线、驾驶证号、载客人数、车况等管理档案,严格审查驾车司机资格。
2、实行动态监控。学校协调学生家长与校车业主签订《接送学生安全责任书》,定期督查校车安全状况,并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等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校车安全技术标准,做好学生接送车辆外观标识喷涂和标牌办理申报工作。
4、严格坚持“三必须”、“六不允许”原则。“三必须”即: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具备合法手续,车况良好,并按规定进行年检;驾驶员必须具备有效驾驶证件,且具有三年以上实际驾驶经历,无事故记录;准驾车型必须合乎要求;“六不允许”即不允许超员、超速行驶,不允许学生坐在副驾驶位置,不允许司机疲劳或酒后驾车,不允许求近走危险路段,不允许车门边站学生,不允许学生把头、手伸出窗外。
5、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交通安全课、告学生家长书等形式,督促学校和学生家长坚决拒乘不合格接送学生车辆;开展校车司乘人员安全教育,落实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和随车照管人员跟车制度,督促校车驾驶人员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6、乘车学生必须做到:
(1)、不在车内高声喧哗打闹、打架、骂人。
(2)、不得将头、手、胳膊伸出窗外。
(3)、车停稳后,按顺序上、下车,不得抢占座位。
(4)、车上的同学不得与下车的同学交谈。
(5)、不准在车内吐痰、扔垃圾。
(6)、严格遵守乘车时间。
7、凡因不遵守乘车制度发生的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