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明珠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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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教室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1-02
  

一、本舞蹈室由舞蹈辅导员负责管理。

  二、室内的设施、器材由使用本室的辅导员负责保管,不许外借及挪动。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三、学生进入后,要按规定位置就坐,摆好活动所需用品,静候辅导员来组织活动。室内不得高声喧哗、追逐打闹。

  四、耐心倾听辅导员的要求及讲解、认真观看辅导员的示范,留心注意事项,学员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努力完成活动任务,提高活动质量。

  五、学员不得随意开关、触摸电器设备。爱护室内仪器、模型,未经辅导员许可,不得搬动,更不得拿出室外。

  六、注意保持室内整洁,不准乱涂乱画、乱扔垃圾,课后应及时打扫卫生。

  七、授课结束后,清理好活动用具,辅导员要负责断开电器电源,整理存放好活动用品,关好门窗。

  八、本舞蹈室是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本室。

  九、舞蹈室的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寒暑假及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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