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特制定明珠小学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规定。
一、规范学生读物管理。执行国家和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管理规定,不推荐选用国家和省定目录之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配套练习册通过政府采购随教材发行。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二、严禁以学生会、班委、家委会等名义统一订购教辅材料,严禁教师在课堂上讲解允许范围以外的教辅材料,不得在省定教辅材料之外的任何教辅材料上布置作业或作为作业批改。
三、按照《校园推荐图书管理办法》中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不合要求的坚决取消。
四、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学校根据上级规定将推荐选用的教材教辅材料品种、版本、数量、定价等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向家长和社会公示,自觉接受市教体局、社会监督检查,向家长发放征订单,家长自愿征订。
五、学校校本课程无纸质教材,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使用境外教材。
六、严禁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
寿光市明珠小学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