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明珠小学
“2022 年度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
评选方案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25号)和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潍坊最美教师”和潍坊市教书育人楷模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2022年度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发掘潍坊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运用电视、报纸、广播、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立体化宣传,弘扬育人精神,讴歌师德典范,厚植道德土壤,引领广大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选树范围条件
1.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2021年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在职在岗教师。
2.违反“寿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不良行为负面清单”之一的以及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不得推荐。
3.特别是在救助学生、爱生如子、忘我奉献、舍小家顾大家、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校内外赢得广泛赞誉或教育影响的,给予优先考虑。
4.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真正把政治坚定、师德高尚、情怀深厚、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
5.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教学能力突出;育人成效显著。
6.近五年内,获得同级别、同类别或获得高一级别、类别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三、名额分配
“2022年度寿光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共1名。
四、参选人员材料要求:
1.在救助学生、爱生如子、忘我奉献、舍小家顾大家等方面的突出事迹材料1份,字数不限。
2.个人近五年业绩材料,以证书原件或公布文件原件为准,均限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5月10日的(近5年)。
五、材料上报时间:
参评人员5月11日(周三)下午3:00前把突出事迹纸质版、个人业绩档案袋材料交韩晓菲。
六、人员确定办法
学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突出事迹、个人业绩统筹考虑后,最终确定寿光市最美教师或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
寿光市明珠小学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