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溺水教育管理,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切实增强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学校与班主任、教师签定本责任书。
一、注重预防,加强教育,提高师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
1.严格落实课前点名制度。每一位老师在每一节课上课前都要清点班级学生人数,发现有学生缺少现象,立即报告分管校长,同时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查找学生,直到得到该生准确的安全去向、安全着落为止。
2.严格执行安全提醒制度。每个教师在每一节课前都要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六个不”提醒。放学前的最后一节下课前,由当节任课的教师对学生进行两分钟再提醒。
3.提高认识,注重预防。各班要切实提高加强对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
4.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各班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坚决预防事故的发生。
5.班主任要利用黑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不断增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实效性
进一步健全与完善班级安全工作制度。班级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强化学校的安全工作。要求学生做到:
1.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
2.不准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玩耍、到水边嬉水;
3.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4.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不可盲目下水施救。特别强调学生,汛期来临,任何人不得到河(池塘)边玩耍,更不得下河下湾,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批评。
5.加强家校联系,反复提醒家长。每个包靠责任人每周对每一个学生家长至少进行一次提醒,尤其是留守儿童家长。可通过电话、短信、校讯通、上门家访等形式,要详实记录:时间、访问对象、方式、结果。
6.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对发生的溺水事故进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哪个责任人的工作没有做到位,就追究哪个人的责任。
学校(盖章) 班主任(签字):
校长(签字): 教 师(签字):
寿光市明珠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