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明珠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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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明珠小学党内选举制度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1-02
1.党支部委员会每二年或三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委员缺额及时补选。

2.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中,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为有效选举。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未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不得进行选举。选举中,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为无效选举。

3.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中共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外职务外分的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接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选举权,是指党员在党内选举中有被选举为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成员和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4.党内选举和基本程序主要包括:选举名额的确定、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候选人的产生、选举领导机构的产生、候选人情况介绍、规定投票方式和当选计票方法、进行选举、上报并公布选举结果和确定当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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