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明珠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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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明珠小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1-02
  1、每位党员都必须根据《党章》及有关要求按时向所在支部缴纳党费,一般每月一次,不得代缴或一次性缴纳全年的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按月缴纳的,经支部委员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缴。

  2、党员交纳党费时,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如生活确有困难,可提出申请,交支部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少缴或免缴。

  3、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查明原因,并进行批评教育。

  4、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一般在党支部生活日统一上交,由党办主任负责,应建立党费收缴台账。

  5、党支部收取党费时应提前下通知,在支部生活日收取党费时,党员在党费收缴台账中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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