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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职称竞聘推荐工作的通知》及市教育局、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寿光市明珠小学2018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民主、公开、公正、择优,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师德、能力、业绩和贡献的原则,遵循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科学评价,向一线教师倾斜的要求,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竞聘范围
1.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聘任的在编在岗人员。
2.在编在岗的人员中,已参加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过渡,符合《潍坊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规定的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竞聘条件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晋升副高级教师,2019年上半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等次,其余五年师德考核必须是合格以上,2014—2018年年度考核必须合格以上。晋升一级和二级教师,近三年师德考核必须是合格等次以上;
5.持有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6.具备相应学段或高于本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7.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年(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退休)的,不再参与本年度职称评聘;
8.高级教师评聘,建立参评公开承诺制度。凡是参评高级教师(包括正高级)的教师,必须在参评前对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作出公开承诺,包括在评聘通过后承担的工作量、育人职责等,须达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要求。若达不到规定工作量,重新聘任到原中级教师岗位并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9.恪守评审条件。高级教师: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积极履行与人职责;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须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一级教师:教书育人业绩突出。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四、竞聘岗位及数量
副高级教师2名。
这次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做好宣传发动。学校召开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动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让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充分了解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政策,积极支持参与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
2.成立工作组织。学校成立竞聘推荐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竞聘推荐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总数不少于7人。同时,成立监督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的全程监督。竞聘推荐委员会和竞聘监督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
(二)实施阶段
1.制定竞聘方案。竞聘方案主要包括推荐范围、竞聘推荐岗位、岗位条件、竞聘推荐程序及办法、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经全体教职工的85%及以上人员满意,再组织符合竞聘条件的教师对竞聘方案进行满意度评价,满意度不低于85%后组织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公布竞聘方案。
3.个人报名。各单位按照竞聘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报名。
4.资格审查。竞聘推荐委员会依据竞聘推荐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5.民主测评。组织单位全体教职工对参加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推荐并打分。对于群众基础差、威信低、赞成票不过半数者,取消竞聘资格。
6.考核计分。由竞聘推荐委员会参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计分标准》进行量化计分。
7.拟定人选。由竞聘推荐委员会根据考核评分情况,分岗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荐人选。
8.公示和聘任备案。计分结果和拟推荐人选,校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竞聘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填写聘任备案表,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按照《潍坊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填报相关申报评审材料,经市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报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进行评审。
公示期间,凡被举报在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当事人的竞聘资格。
9.签订合同,颁发聘书。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校长与被聘任的教师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聘期为3年。签订合同后,持有关聘任备案表,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到市人社局为受聘人员办理相应工资待遇的审批手续。
(三)总结阶段
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结束后,对整个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及工作情况等作出客观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办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教育、人社部门。
六、竞聘时间安排
参与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的教师,于10月18日下午午3:00前将所需材料上报督评室。10月18日下午4:30,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委员会组织复核计分;下午5:30前公示个人计分情况。
七、组织领导
1.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是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证竞聘推荐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和方法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岗位竞聘工作纪律,对违反竞聘推荐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寿光市明珠小学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名单
2.寿光市明珠小学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计分标准
寿光市明珠小学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1:
寿光市明珠小学
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委员会
主 任:郭建富
副主任:张玉敏
成 员:刘美娟、侯美霞、郭玉虹、刘洪波、
郑 霞 、于兆海
寿光市明珠小学
专业技术职务竞争推荐工作
监督委员会
主 任:李 华
副主任:马晓丽
成 员:崔文佳、高哲辉、夏志强
附件2:
寿光市明珠小学
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计分标准
一、学历分(30分)
|
硕士 |
大本 (普) |
大专 |
中专 |
高中 |
其他 |
第一学历 |
30 |
28 |
26 |
24 |
22 |
20 |
第二学历 |
29 |
27 |
25 |
23 |
21 |
19 |
二、任职年限分
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每年计2分。
三、教龄分
教龄每年计1分。
四、任职以来的考核成绩
按考核等次计算:优秀(A)一次计6.0分,合格(B)一次计5.8分,合格(C)一次计5.5分,合格(D)一次计5.3分,基本合格一次计2分。最高计36分。
五、教科研成果及论文、著作(9分)
1.教科研成果(4分):政府表彰的教学成果奖、所从事专业发明或实用性专利
|
国家 |
省 |
市 |
县 |
教学成果特等奖 |
4 |
3 |
2.5 |
2 |
教学成果一等奖 |
3 |
2 |
1.5 |
1 |
教学成果二等奖 |
2 |
1.5 |
1 |
0.5 |
教学成果三等奖 |
1 |
0.75 |
0.5 |
0.25 |
专业发明、实用型专利 |
1 |
|
|
|
(1)所从事专业发明或实用型专利必须是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方可计分。
(2)第二及以后作者均减半计分。
(3)本项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项。
(4)任期外的减半计分。
2.论文、著作(5分)
A、论文(2分)
等级/分数/位次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国家级 |
2 |
1 |
0.5 |
省 级 |
1 |
0.5 |
|
B、著作(3分)
等级/分数/位次 |
专著 |
主编 |
副主编 |
参编 |
20万字以上 |
3 |
2 |
1 |
0.25 |
20万字以下 |
2 |
1.5 |
0.5 |
0.25 |
(1)论文是指在省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管的正式专业刊物【有正式刊号(CN、ISSN)】上已发表的与现从事专业对口的论文,以原件为准。著作必须是正式出版社(ISBN)出版的。论文、论著均不含论文集、学生作品集、试题集及教辅资料等。
(2)论文提交最高层次的1篇计分,论著提交最高层次的1部积分,同一作品不重复计分,第二及以后作者均减半计分,任期外的减半计分,最高计5分。
六、荣誉及业务称号(10分)
1.拔尖人才(含名师)(10分)
级别 |
省级 拔尖人才 |
省 特级教师 |
市级 拔尖人才 |
市级 特级教师 |
县级拔尖人才 |
分数 |
10 |
9 |
8 |
7 |
5 |
2.骨干系列(8分)
级别 |
省教学能手 |
市教学能手 |
县学科带头人 |
县教学能手 |
分数 |
8 |
5 |
5 |
2 |
3.荣誉称号(含劳模)(8分)
级别 |
部级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分数 |
8 |
6 |
4 |
2 |
荣誉称号只限于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导师、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其他由各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与本专业有关的荣誉称号、业务称号减半记分;潍坊市级以上(含潍坊市级)优质课,按同级教学能手分值减半计分;省级以上(含省级)的一师一优课,按同级教学能手的四分之一分值积分。任期外的荣誉及业务称号在任职内分值的基础上减半计分。
1.2.3.项,每一类只计最高项,累计计分,最高计10分。
七、师德考核分
近三年师德考核“优秀”一次计0.5分,合格不计分。
八、附加分
1.援疆、援藏每年计2分,支教教师按学校规定计分。
2.近3年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的,每年计0.5分。
说明:
1.积分出现并列时,依次按任职、参教、出生时间的先后确定。
2.工作年限、任职年年计算时,截止到2019年12月31,所有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
3.所有证书、论文论著以原件为加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