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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明珠小学2021年教师职称岗位竞聘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寿光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寿人社电发【2021】4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寿光市明珠小学2021年教师职称岗位竞聘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
1.坚持科学评价,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
3.坚持按按岗聘任的原则。
二、申报范围
在职在岗人员(原则上以编制关系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三、岗位及数量
省统一职称高级教师2名、中级教师4名;
岗位分级竞聘(7晋6)1名、(10晋9)2名。
省统一职称正高符合条件的自主申报。
四、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现聘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4.职称评聘时,学校综合考虑参评教师的各方面表现:承担工作、业务成长、育人业绩、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年限等因素,以及对学校的贡献大小,要重点体现承担学校工作的多少,特别是针对承担学校班主任岗位、干部岗位等平时工作繁重、工作量大、为学校奉献多的岗位更要重点体现。
5.凡申报参评教师职称的,近五年师德考核必须合格以上。申报高级职称2021年上半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等次,2016—2020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等次。
6.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年(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退休)的教师,不再参与本年度职称评聘
7.申报高级教师应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8.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或相近。
9.申报高级职称须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报中级和初级职称须中师(不含其他中专和高中)及以上学历。评审时新取得的第二学历证书可立即有效。
10.竞聘高级职称要求承担班主任、辅导员、育人导师、从事学生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中级职称要求3年以上。
11.持有2017-2021年潍坊市人社局网站下载的继续教育登记证明,所有项目登记完整。同时,山东省教育厅教师教育网2020年登记继续教育学分满72学分。
12.竞聘正高级教师条件:
具有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承担班主任、辅导员、从事学生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竞聘高级教师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承担班主任、辅导员、从事学生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
竞聘一级教师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必须有3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或担任育人导师、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经历。
竞聘二级教师条件:
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五、推荐程序和方法
1.做好文件解读。学校召开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动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让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充分了解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政策,积极支持参与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
2.成立工作组织。学校成立7人以上竞聘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同时,成立监督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的全程监督。
3.制定竞聘方案。竞聘方案主要包括推荐范围、竞聘推荐岗位、岗位条件、竞聘推荐程序及办法、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
4.公布竞聘方案。经教代会85%及以上人员满意度通过后,按竞聘方案规定的办法和标准进行竞聘推荐。
5.个人申报。按照竞聘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报名。
6.资格审查。竞聘推荐委员会依据竞聘推荐资格条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7.民主评议推荐。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8.拟定人选。由竞聘推荐委员会根据考核评分情况,分岗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荐人选。
9.公示。对拟推荐参评或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被举报在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竞聘推荐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经查属实的,取消当事人的竞聘资格。
10.参加评审。拟推荐参评人员公示无异议,填报材料,参加评审。
11.聘任备案。评审结束后,通过资格评审的人员和学校确定聘任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备案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
六、竞聘时间安排
参与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的教师,于10月26日上午11:30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学校组织人事科。当日下午2:00,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复核;当天公示个人计分情况。
寿光市明珠小学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1:
寿光市明珠小学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工作委员会
主 任:杨振华
副主任:孟祥岩
成 员:马晓丽、刘美娟、郭玉虹、梁玉华、袁洪慧 、张聪
寿光市明珠小学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监督委员会
主 任:李华
成 员:韩晓菲、王聪
附件2:
寿光市明珠小学
2021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计分标准
一、学历(学位)分(32分)
|
博士 |
硕士 |
大本(普) |
大专
|
中师 |
第一学历 |
32 |
30 |
28 |
26 |
24 |
第二学历 |
31 |
29 |
27 |
25 |
23 |
参加工作时的学历为第一学历,参加工作后又取得的学历为第二学历。博士、硕士(含在职)包括学位或研究生,同等分值。学位或学历只记一次最高的,不累计记分。评审时新取得的第二学历证书可立即有效。
二、任职年限。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每年计1分。
三、教龄。教龄每年计1分。
四、年度考核(30分)
任职期内,近五年(2016-2020)考核优秀(A)一次计6.0分,合格(B)一次计5.8分,合格(C)一次计5.5分,合格(D)一次计5.3分,基本合格一次计2分。最高计30分。
五、师德考核(5分)
近五年师德考核“优秀”一次计0.5分,合格一次记0.25分。最高计5分。
六、教科研成果及论文、著作(3.5分)
1.教科研成果(2分):政府表彰的教学成果奖、所从事专业发明或实用性专利
奖次 |
国家 |
省 |
市 |
县 |
教学成果特等奖 |
2 |
1.5 |
1.25 |
1 |
教学成果一等奖 |
1.5 |
1 |
0.75 |
0.5 |
教学成果二等奖 |
1 |
0.75 |
0.5 |
0.25 |
教学成果三等奖 |
0.5 |
0.375 |
0.25 |
0.125 |
专业发明、实用型专利 |
0.25 |
|
|
|
注:所从事专业发明或实用型专利必须是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方可计分;第二及以后作者均减半计分;本项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项;任期外的减半计分。
2.论文、著作(1.5分)
A、论文(0.5分)
等级/分数/位次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国家级 |
0.5 |
0.25 |
0.125 |
省 级 |
0.25 |
0.125 |
|
B、著作(1分)
等级/分数/位次 |
专著 |
主编 |
副主编 |
参编 |
20万字以上 |
1 |
0.5 |
0.25 |
0.125 |
20万字以下 |
0.5 |
0.25 |
0.125 |
0.0625 |
(1)论文须本人原创,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并须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或“维普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检索,提供论文检索页面截图(包含网站、刊物名称、论文标题、作者姓名及排名、期刊刊号等信息的截图)并附上网址,重合率符合上级要求。著作和近期发表论文无法即时在期刊网上检索到的,应通过新闻出版署网站进行期刊合法性查询,并通出出版单位核实期刊名称及刊号、论文题目、作者、作者工作单位等是否属实。
(2)论文、论著有效证书为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必须紧扣任教学科,均不含论文集、学生作品集、试题集及教辅资料等。
(3)论文、论著各提交最高层次的1篇计分,同一作品不重复计分,第二及以后作者均减半计分,任期外的不计分。
七、荣誉及业务称号(10分)
拔尖系列、骨干系列、荣誉称号、优质课,这四类不累计分,只记一项最高项。
1.拔尖人才(含名师)
级别 |
省拔尖 人才 |
省特级 教师 |
市拔尖 人才 |
市特级 教师 |
县拔尖 人才 |
分数 |
10 |
9 |
8 |
7 |
5 |
2.骨干系列
级别 |
省教学 能手 |
市教学能手(市立德树人标兵) |
县学科 带头人 |
县教学能手 |
分数 |
8 |
5 |
5 |
2 |
3.荣誉称号(含劳模)
级别 |
部级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分数 |
8 |
6 |
4 |
2 |
荣誉称号只限于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优秀党员(2017年以后的,党员导师、党务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人社部门)、师德标兵(模范)、十佳教师(班主任)、优秀乡村教师、青年教改先锋等综合性的荣誉,单项的荣誉不计分,辅导类的不计分。其他由各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与本专业有关的荣誉称号、任期外的荣誉减半记分。根据寿光市教育局寿教字【2014】75号文件《2014年中小学教师省级远程研修实施方案》之规定:2012-2015年,两次被评为省优秀学员的,两次被评为省优秀组长、优秀管理员和优秀指导教师的,在职称评聘中分别按县级荣誉、地市级荣誉加分。
4.优质课
奖次 |
国家 |
省 |
市 |
县 |
一等奖 |
5 |
4 |
2 |
1 |
二等奖 |
4.5 |
3 |
1.5 |
0.75 |
三等奖 |
4 |
2 |
1 |
0.5 |
注:
1.优质课仅限于县级及以上教科研中心(教研室、教科院)、电教馆、实验教学中心组织评选上报并获奖的,课题组、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组织的不予认可。
2.不分等次的优质课按照二等奖计分。
3.一师一优课按照优质课等次折半计分。
八、附加分
1.援疆、援藏每年计2分;支教教师按学校规定计分。任职外不计分。
2.近5年担任校级职务每年0.5分,中层正职每年0.4分,中层副职、班主任每年计0.3分,兼任多职的不累积,本项最高计2.5分,不满一年的按月计算,一年12个月,每干满一月按比例计分。
九、说明:
1.此方案及积分办法同样适用于寿光市明珠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岗位分级(晋档)竞聘实施方案。
2.评审当年不能通过终审的,第二年不能参与学校推荐。
3.在学校推荐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时,由学校职称岗位竞聘推荐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4.积分出现并列时,依次按任职年限、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排序确定。
5.工作年限、任职年限计算时,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退休时间计算从2021.8.1--2022.8.31),所有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所有证书、论文论著以原件加电子备案为加分依据。
6.上交材料之后一律不再接受新加入的材料。
7.申报教师签订承诺书,从全省统一职称、职称分级竞聘中选择一类作为今年职称申报类别,确定后不再更改并认可竞聘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