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明珠小学

政策法规/ name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明珠小学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重大事项
2021年寿光市明珠小学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8-02

  2021年寿光市明珠小学 

  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山东省、潍坊市关于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 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方案的拟定、实施等工作。 

    长: 杨振华 

  副组长: 孟祥岩 

    员: 李  韩晓菲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和争议调解小组。  

  1.工作小组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具体实施方案,公布岗位设置,经学校全体教师会通过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组长:李云国 

  成员:于兆海、张翠香 

  2.人事争议仲裁小组   

  负责组织召开学校教职工大会,处理在岗位竞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化解矛盾;对不服从学校调解的教职工可向上级申请调解或申请仲裁。 

  组长:李云国  

  成员:韩晓菲、夏志强 

  二、校内教职工竞聘  

  (一)竞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严格考核、择优竞聘、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竞聘范围   

  1.本校现有在职教职工。  

  2.20217月1日起距退休不足三年的教职工,可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岗位,直接应聘上岗,也可以选择竞聘上岗。   

  3.财务人员和哺乳期的教师,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直接应聘上岗。   

  (三)竞聘程序   

  1.宣传动员(8月8--8月12日) 

  2.组建机构(8月13日)  

  3.制定方案(8月8--8月13日) 

  4.组织特岗中高级教师岗位、支教教师申报(8月13日)  

  5.组织竞聘   

  1)学校公布第一轮竞聘岗位、岗位职责、岗位工作量(8月20);      

  2)教职工向学校提出书面岗位竞聘申请(8月21日上午11:00,过期未向学校书面提出岗位竞聘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校的应聘资格);   

  3)“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应聘资格(8月21日下午4:30);   

  4)学校根据《竞聘方案》由工作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并公示。竞聘通过的教职工由学校统筹协调安排工作(8月22日下午5:00)。 

  5)若多人参与同一岗位竞聘,学校按照双向选择和岗位职责要求择优聘用(择优顺序如下): 

  ①教学效果好的优先,②年龄大的优先,③原从事岗位的优先。服从调剂人员,由争议调解小组结合学校和本人教学实际,调整适当岗位;不服从调剂人员参加第二轮剩余岗位的竞聘。( 8月25日) 

  6)8月27日前,完成校内教职工岗位竞聘工作,学校与应聘成功的教职工签定岗位合同并公示,向教育局上报学校相关情况(竞聘成功的教职工、竞聘未成功的教职工)。 

  三、校内岗位设置  

  1.学校现有37个班。 

  1)行政管理岗位1人, 班主任37人。 

  2)教学岗位。语文37人,数学23人,英语11人,科学(专职)4人,思品(专职)4人,体育(专职)8人,音乐(专职)5人,美术(专职)5人,信息技术(专职)2人。  

  四、竞聘要求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加强过程性考核,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结果与岗位竞聘直接挂钩。 

  (二)在岗位竞聘的过程中,将以教育教学质量和师德考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凡是师德方面存在“有偿家教”等较大问题的,严重违纪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学校不予聘任。  

  (三)获得寿光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业务称号的名优骨干教师,取得称号后,须在学校服务期至少满3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到其他学校应聘。  

  五、未聘、待聘人员的管理  

  (一)未聘人员。校内参加竞聘上岗未上岗人员,可参加系统内竞聘上岗。由教师岗转到职员、工勤岗的,按照职员、工勤岗位确定工资标准。   

  (二)待聘人员。凡竞聘未上岗的教职工纳入待聘人员管理。 

  1.待聘期。待聘人员的待聘期为12 个月。待聘期间,为其提供2次竞聘机会(含系统内竞聘)。 

  2.待聘待遇。领取基本工资和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再领取奖励性绩效工资。 

  3.培训学习。待聘期间,由教育局安排参加各类岗位培训或在原学校跟岗学习,培训和跟岗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 

  4.待聘考核。待聘期间,由原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正常晋级,符合解聘条件的予以解聘。 

  本方案经学校全体教职工表决通过报教育局批准后予以实施。 

    

    

    

  寿光市明珠小学 

  20218月2  

附件下载: